关于调整淳安县疫情防控“十二个从严”措施的通告 2020年02月14日  

  自“新冠肺炎”疫情发生以来,全县人民勠力同心、众志成城,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当前,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,更需要全县上下坚定清醒、持续努力,共同守护淳安一方净土,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根据市政府《关于调整“防控疫情、人人有责”十项措施的通告》的精神,现就我县疫情防控“十二个从严”措施调整事项通告如下:

  一、加强重点人员管理

  1.对来自湖北等上级公布的疫情风险较高等级及以上地区的人员(以下简称重点人员)加强劝返、暂缓来淳。如涉及复工复岗需来(返)淳的,一律由用工单位通知其延迟来(返)淳,乡镇(平台)加强监管。

  2.高速公路、省际、市际公路卡口及高铁站、客运中心要严格实行重点人员排查,上述重点人员如进入淳安,必须集中隔离14天。现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,必须按原规定足时足量严格管理。

  3.持续加强出租房人员租住管理,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重点人员。如有违反,严肃追究责任。

  二、保障城乡有序流动

  4.本县常住人员在县域内可正常出行,做好“杭州健康码”在线自行申报。逐步取消乡镇、村、小区检查卡点,优化完善乡镇疫情防控服务点(健康码核查点),加强村(社区)治安巡逻、网格化管理。

  5.外地人员来(返)淳按照“杭州健康码”分绿黄红三色进行分类管理。经体温检测正常的绿码者在全县域内亮码通行;黄码者由所属单位或村(社区)实行7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,连续打卡满7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;红码者原则上予以劝返,特殊情况下确须来(返)淳的,须集中隔离14天,连续打卡满14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。

  6.实行“物流一证通”。统一货运车辆通行证件,对持有指定机关(公安、交通等相关部门)核发疫情防控、生活物资和有序复工车辆专用通行证的车辆,在车上人员测温正常或验证“杭州健康码”后快速放行。

  7.逐步恢复公共交通,保障居民正常出行。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,减少机动车出行。

  三、规范公共场所管理

  8.全县各景区、娱乐场所、游艺厅(室)、家政服务市场、文化礼堂、书屋、老年活动中心、网吧、浴室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剧院、影院、棋牌室等公共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。宾馆、酒店、民宿、餐厅等除因疫情防控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外,继续暂停营业。养老服务机构按正常管理制度执行。

  9.超市、农贸市场等人员流动较多的生活必需场所继续加强体温检测、佩戴口罩等管理,落实每日消毒和通风等防疫措施。卫生及通风条件较好的沿街商铺、便利店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,可有序恢复经营,方便居民生活。

  四、继续坚持科学防范

  10.市民要少走动,不串门、不聚餐、不集聚,出门戴口罩。“红事”停办,“白事”简办,并提前报村(社区)备案,村(社区)做好监管和服务。

  五、实行报告(举报)制度

  11.重点人员入淳时要主动向乡镇疫情防控服务点报告或在2小时以内向所在村(社区)和所属单位报告相关情况,各村、社区(小区)、单位要加大对重点人员的核查,每日核查情况由乡镇负责汇总后报县防控办,并落实相应的监管工作。

  居民出现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,及时携带身份证、医保卡到县内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。

  12.对重点人员未落实管控措施的情况,实施监督举报制度。举报电话64812246(县防控办),乡镇要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。

  上述管控措施从2020年2月13日24时起开始执行,其他未及事项仍执行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通告。企业开(复)工严格按照《淳安县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工作方案》《企业员工返淳管理暂行规定》等规定执行。

  淳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

 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  2020年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