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2020年05月23日
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2020年5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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