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0年05月23日  

  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 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
  2020年5月23日